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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KXCN-E1-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广州开发区KXCN-E1-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见本挂牌文件的地块规划条件及红线图。 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后出让人按现状向受让人移交。 二、土地配套条件:地块周边已具备道路、供水、排雨水、排污水、电信、供电接驳条件,上述各项接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建设期限: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6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24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土地出让合同》。 四、挂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符合下表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交符合下表要求的投资强度和项目注册资本以及按规划用途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以及提交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六、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由广州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承办和组织实施。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02。挂牌程序详见《挂牌出让基本流程及办事指南》。 七、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09年11月19日至12月8日; (二)报名申请时间:2009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16时; (三)竞买报价时间:2009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15时。 八、竞买申请人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时,竞买保证金账款必须已到我局指定账户(以交易中心查账为准),否则不予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一旦提出书面申请,则视作对本地块的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成交后,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 保证金存入账号:8001 8697 9209 011 开户行:广州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收款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注意:请到银行转账、电汇,不得以现金、支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款。 九、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即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确认书签订后六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一次性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总地价款-定金)。 十、本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均有刊登,有关挂牌地块的资料和出让规则可于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广州开发区网[www.getdd.gov.cn]快速通道栏目的[土地交易信息]栏目下载。联系电话:020-82208656 (邵先生)、020-82113430(曾小姐)。 十一、竞买申请人名下有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或有不良业绩的,不能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 挂牌文件在此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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