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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萝岗区HBPQ-B1-3地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向广州黄陂医院出让位于萝岗区联和街天麓南路以东、联和新村以南,地块编号为HBPQ-B1-3,面积2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用于广州黄陂医院迁建项目(联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议出让价格为2,400,000元(1200元/平方米)。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有关协议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C5),作为黄陂片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建设宿舍、休闲娱乐等其他设施。
二、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
三、用地位置:联和街天麓南路以东、联和新村以南。
四、建筑密度:20%~35%。
五、容积率:0.4~2.0。
六、建筑层数≤5层,建筑物高度≤20米。
七、绿地率:≥35%。
八、建(构)筑物退缩各向用地红线距离:北向≥8米,其余各向均≥5米,并满足建筑规范及消防规范的要求,防火安全间距须在红线内落实。
九、靠近市政道路一侧尽量少布置零碎的建、构筑物,应注意建筑临路立面效果。如需设置门卫室,应退缩用地红线5米以上。
十、出入口:北侧临规划路设一个汽车出入口,净宽不大于12米(指破市政人行道宽度),并避开路灯等市政设施。
十一、室外地坪标高:参照四周道路规划标高定,原则上高出市政道路0.3米,满足该地块内的雨水排放,且不得影响周围用地的使用。
十二、建筑物造型及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力求美观,空调器、排水、通风管道不应裸露于建筑物外墙,应做遮挡处理;户外广告位置须同时设计,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十三、停车位:按1泊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汽车停车位;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室外停车位,但应以绿化遮蔽以免影响景观。
十四、围墙:如需设置,应符合低矮、通透、美观的原则,限高1.6米(以围墙外坡顶标高为基点),实体部分不超过0.25米,墙内每隔5米种植高大乔木。
十五、其他: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医院设计规范的要求。
十六、上报方案时请提交:含现状地形的总平面图,绿地专项图,场地竖向图,含标高的路网图及管线综合平衡图,建筑单体平面和立面图,整体鸟瞰效果图与临路主立面效果图,设计方案电子文件等。
特此公示。公示期限5天。
联系电话:82111623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
200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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