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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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0日 点击:  
 
温馨提示:
  • 未特别声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原件。
  • 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包括各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印章。
  • 提交资料为图纸的,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办事依据

    《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服务对象

    建设业主

    必备条件

    已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并且取得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查意见

    提交资料

    l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l        有效的立项批文(财政投资项目)

    l        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l        相关部门的方案审查意见

    l        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图一式两份及说明书,其中必应当有绘制在1/5001/20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为准)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l        设计方案电子版(光盘)

    办事时限

    资料齐全四十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颁发《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其他说明

    详见图纸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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