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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办指南
温馨提示:
办事依据 《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服务对象 建设业主 必备条件 已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并且取得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查意见 提交资料 l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l 有效的立项批文(财政投资项目) l 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l 相关部门的方案审查意见 l 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图一式两份及说明书,其中必应当有绘制在1/500至1/20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为准)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l 设计方案电子版(光盘) 办事时限 资料齐全四十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颁发《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其他说明 详见图纸深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