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收件资料
收藏 打印文章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2日 点击:  
 
温馨提示:
  • 未特别声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原件。
  • 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包括各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印章。
  • 提交资料为图纸的,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序号
    资料名称
    条件
    是否原件
    份数
    备注
     
    1
    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2
    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复印件
    1
     
     
    3
    商品房按揭合同
    以按揭方式付款的商品房抵押登记
    原件
    1
     
     
    4
    抵押、贷款合同
    以非按揭方式付款的商品房抵押登记
    原件
    1或2
    私人抵押合同须公证
     
    5
    抵押标的物评估报告或价值确认书
    以非按揭方式付款的商品房抵押登记
    原件
    1
    评估报告须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
     
    6
    经公证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成员名单、股东会决议
    抵押人为境外注册公司的还需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原件
    1
    须经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认证或我国驻该国使领事
    馆认证,决议内容须注明同意抵押的房地产地址
     
    抵押人为境内注册公司
    原件
    1
    证明须经董事会会议同意抵押该房地产,并写清楚地址、面积及权属证号
     
     
    7
    抵押人与共有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8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抵押人为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或公司的及金融机构的
    复印件
    2
    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9
    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10
    委托书
    个人或单位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
    原件
    1
    个人委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提供原件核对
     
    11
    开发商同意抵押证明
    以非按揭方式付款的商品房抵押登记
    原件
    1
     
     
    咨询电话:82111683、82111685
    受理时限:15个工作日(补充资料、退还资料或暂缓登记期间不计入登记期限。从补齐资料、归还资料或暂缓登记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办理时限。)
     
    相关办事指南
    常用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