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明示范路口考评操作指引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6日 点击:  
 
一、操作步骤

    1、考评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评路口;
    2、小组长对考评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原则上每个有人行横道的路口分配一名考评人员;
    3、小组长统一规定测评的起始时间,管理守法率和自觉守法率测评时间各为15分钟,考评人员站立人行横道街沿面向人行横道开始考评;
    4、考评完毕,考评人员将考评记录汇总小组长;
    5、小组长根据考评记录计算本次考评得分,计算两次平均得分后,于每月25日前汇总市文明办。

二、操作方法

    考评项目1:首先统计顺时针方向背向考评人员、等待红灯即将通行人行横道的行人、非机动车总数,将该数据乘以二约为该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总数,绿灯亮时再统计背向和面向考评人员的所有违法行人、非机动车总数,上述统计数据分为有交警、协管员、志愿者管理和没有交警、协管员、志愿者管理两种情况。两次统计测评时间分别为15分钟。若无执勤交警和协管员按评分标准扣分。
    考评项目2:根据该人行横道路口行人、非机动车(包括面向和背向考评人员的)违法总数,统计执勤民警对他们的处罚数。测评时间为15分钟(下同)。若无执勤交警按评分标准扣分。

    考评项目3:各考评人员统计该路口文明交通志愿者人数,及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可向路口执勤民警询问),再根据现场志愿者教育、引导和协助交警、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的情况确定其发挥作用的大小。

    考评项目4:统计路口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人行横道等交通设施情况。

   考评项目5:统计该路口50米范围内是否有违法占道、车辆乱停放情况,并记录其占路的面积(根据长宽估算)。

   考评项目6:随机询问10个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记录知晓交通安全法规的人数(知道和了解什么是交通违法、什么是守法的为知晓交通安全法规人)。考评人员可利用行人、非机动车等待红灯的时间向他们询问。

   考评项目7:随机询问10个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统计对该人行横道路口,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及交通文明状况感觉明显的人数。

三、界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标准:

     在考评项目1和2中,以下7项为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非机动车在红灯亮时横过马路的;
     2、行人、非机动车未按人行横道标线通行的(即通行在人行横道线外);
     3、行人等待红绿灯时应站在街沿上,否则视为违法;
     4、行人钻越、翻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的;
     5、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骑行的;
     6、非机动车等待红绿灯时应在停止线前停止,非机动车前轮中轴越过停止线的视为违法;
     7、非机动车在人行道骑行的。

四、考评时间和时段

     对市区10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的考评每月进行2次(两周1次),其中,上下班高峰期1次,时段为下午5:30至6:30;节假日(双休日等)1次,时段为上午10:00至11:00或下午4:00至5:00。考评操作时间为上述时段的任意30分钟,其中15分钟测评有执勤民警、协管员和志愿者管理状态下路口状况,15分钟测评无人管理状态下路口状况。

五、考评范围

     100个文明示范路口中,30个为必查路口,其余70个为抽查路口,每月抽查20个路口,连同30个必查路口一起共50个路口作为当月考评对象。原则上每季度覆盖100个文明示范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