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土地闲置费、征地管理费)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5日 点击:  
 

收费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 收费性质:行政事业性收费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西座6楼 编    号:穗开价证【2007】25号
责  任 人:莫国洪 发证机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
有效期至:2009年12月07日 发证时间:2007年12月07日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土地闲置费

 

 

粤府【1998】72号、穗国房字【2005】191号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   

 

 

2.一般建设用地

 

 

3.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

 

 

二、征地管理费

征地补偿费总额

1.4%—2.1%

粤价【2001】323号